楼下客厅漏水怎么解决?

区采梓区采梓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楼上用户经房管局和楼下用户查证,确实是楼上的问题,而楼上用户不愿意维修。 按照建设部2001年1月1日起实行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楼地面工程为2年,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规定,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渗漏,楼上的住户应当及时修复,否则造成楼下住户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房屋已经过了保修期,楼上住户进行装修改建,破坏了原有屋面防水,导致楼下漏水。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可知,此时楼下住户必须承担楼上住户破坏屋面防水的举证责任。如果证据充分,楼上的住户就应当承担修缮和赔偿的民事责任。根据《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规定,因其中一方的过失使房屋异产毗连房屋的共用墙(包括隔墙)、屋顶或其他部位、设施损坏的,或者阻碍毗连房屋的共用墙(包括隔墙)得修缮造成危险的,由过失的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楼下用户没有证据证明是楼上用户破坏了屋面防水层,也不能证明是楼上用户违章搭建等导致楼下漏水,要解决这样的纠纷,可申请由政府房管部门的房屋管理机构来进行处理。政府房管部门的房屋管理机构在城市一般是房管局下属的房屋住宅办,负责管理的房屋一般称为直管公产住房。按照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规定,如果楼上住户不予配合,可由房屋管理机构指定专业修缮企业进行维修,双方分摊维修费用和共用部分的房屋修缮责任,具体分摊比例由房屋管理机构裁决。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